对本市户籍家庭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,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30%。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%。
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住房的,最低首付比例50%。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40%。
对中心城区、崇礼区、怀来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。本市户籍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、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,使用住房公积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的,最低首付贷款比例为30%;本市户籍已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公积金、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,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%;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;暂停外地户籍居民家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;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。
来源:中国证券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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